重庆6.8米大货运车出租|重庆大货车出租|9.6米13.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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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九龙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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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名为公安部回应: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新增网上处理渠道一文引发广大驾驶员们的关注。这篇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的文章表示,今后驾驶员可以通过全国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

信息引发误读

文章称,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操作。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通过“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不过,信息引发了误读。对于“备案”的这一说法,一些媒体理解为“面签”,并传出了“2018驾驶证销分新规”的说法。所谓“新规”称,从3月1日起,帮他人处理电子眼扣分,必须提前面签。文章还称,一个人最多只能同时绑定3辆其他人的车辆;一辆车也最多只能同时绑定3个其他人的驾驶证;一个人历史累计绑定其他人的车不能超过5辆。

不必扎堆销分

网传不实信息的发出,引发驾驶员扎堆去交通违法窗口处理相关业务。27日,记者来到位于江北区鹞子丘附近的江北交巡警支队观音桥大队,在大队楼下的交通违法处理室门口,十多位驾驶员聚集于此,等候处理交通违法。

针对“不绑定备案就不能处理”的说法,各地交警部门纷纷辟谣。“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26日、27日发布辟谣信息,提醒驾驶员通过“交管12123”APP自助备案、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是对窗口办理相关业务的补充,不用急于去处理。

在公安部交管局发布的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问题答疑中,警方提到,一个驾驶人最多可以同时备案三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一辆机动车最多被车主以外的三个驾驶人备案,并不存在“一个人历史累计绑定其他人的车不能超过5辆”的说法。

针对“面签”的说法,公安部交管局明确表示不需要。

目前,重庆交巡警在处理交通违法的方式上与此前保持相同。

  • 网传“驾照销分新规”有误读 重庆处理交通违法暂无变